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呼和浩特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市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
门,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行政执法机关,挂民防局牌子。内设综合、人事、指挥通信、
工程、人防建设资金(财务)五个科和人防通信站、草原地下城管理处、金地商城管理处、人防工程维修
队、指挥所管理中心五个二级单位,现编人员101人,其中公务员22人,机关公勤人员2人,市财政全额拨
款事业人员8人,人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3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36人。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
、规章和措施;
2、编制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
3、拟订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
4、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
5、组织本行政区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6、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
7、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实;
8、组织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
9、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10、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11、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12、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
13、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
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
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14、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